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热食类食品制售;预包装食品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含酒类);保健食品;卫生用品;百货。 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店铺名称
盘州市得鲜食品综合经营部
联系人
孔竹香
联系电话
18212970611
店铺地址
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普古乡信兴村四组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