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餐饮服务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酒类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店铺名称
普定县黔味轩餐饮服务部
联系人
郭维
联系电话
13808012262
店铺地址
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定南街道红旗路原交警队铺面(红旗幼儿园旁)
入驻时间
2026-10-27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